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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杨俊律师 杨俊律师,土生土长浏阳人,常年混迹于浏阳市公检法。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曾在深圳大型企业从事专职法务多年,后从事专职律师,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。坚持“风险共担,尽最大的努力为客户争取权益”的理念,对每一个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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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杨俊律师

手机号码:17673056575

执业证号:14301201710290073

执业律所: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湖南省浏阳市东沙路31号六楼(奎文小学正对面)

传销类犯罪

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。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。遇到次类法律问题,可以咨询本站律师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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